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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一般要求

时间:2017/5/2 14:00:35 关键词: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电气火灾,电气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从设置位置来看,地铁中的车站、区间隧道、区间变电所及系统设备用房、主变电所、集中冷站、控制中心、车辆基地,都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分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车站、区间隧道和控制中心,保护等级应为一级;
 
  (2)设有集中空调系统或每层封闭的建筑面积超过2000㎡,但面积不超过3000㎡的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保护等级应为二级,面积超过3000㎡的保护等级应为一级。
 
3、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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