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全省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质量不合格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行为,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精心策划,部门联动。与省级工商部门共同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步骤。各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积极与当地工商、质监、安监、知识产权等部门协调,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检查。
集中整治,方式多样。全省16个州市在“3.15”期间,集中时间出动联合检查组300余次重点对消防产品销售企业、使用单位、建设工程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检查。昆明市、保山市深入消防产品生产厂家,对生产原料、生产过程、成品仓库进行了检查;曲靖市举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销毁仪式,集中销毁600余件假冒伪劣产品;大理州、德宏州、迪庆州、怒江州、普洱市、文山州设置固定宣传点,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并利用各大商场的户外LED电子屏,出租车车载LED,手机短信、微信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宣传;玉溪市邀请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检查,全方位曝光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单位;丽江市、临沧市集中消防产品销售单位、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负责人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检查大培训;昭通支队以暗访形式对全市重点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先行摸底。
严厉查处,精准打击。各级消防机构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3.15”期间,检查消防产品使用单位400余家;收缴不合格消防产品1000余件、责令改正45起、消防产品行政处罚18起;发放消防产品宣传资料6万余份;联合工商部门检查销售单位130余家。
本次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级消防机构将继续保持紧盯消防产品质量不放松的工作态度,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曝光率,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假、打假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消防产品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