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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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测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和应用主要依据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条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条为强制性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起到早期检测和通知火灾信息的作用,并及时通知人员疏散和灭火。它被广泛使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9条涉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
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条规定,当建筑配电系统满足下列条件时,应设置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装置,其应作用于信号或切断电源。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条规定,为防止电气火灾,下列民用建筑的配电线路配备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商厦设计规范》第条规定,大中型商厦营业厅除配备消防设备和应急照明外,配电干线回路还应配备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强条)
6、《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条规定,特级、一级防火金融建筑的以下部位应配备电气火灾监测探测器。
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条规定:在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的地方,应设置泄漏火灾报警系统。
基本原则:
电气火灾监测系统的基本原理是,当电气设备中的电流、温度等参数异常或突变时,终端探测头(如剩余电流互感器、温度传感器等)利用电磁场感应原理和温度效应的变化来采集信息,并将其传输至监控探测器。经过放大、a/d转换后,CPU分析和判断变化幅度,并将其与报警设定值进行比较。
一旦超过设定值,将发送报警信号,并将其传输至监控设备。经监控设备进一步识别和确定后,当确认可能发生火灾时,监控主机将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发出报警声,并在LCD上显示火灾报警等信息。根据上面显示的信息,值班人员迅速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并将报警信息发送到集中控制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