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智慧消防园区、小区、单位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湘消安办﹝2021﹞22号
湖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智慧消防园区、小区、单位
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省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要求,通过示范引领推进全省智慧消防建设,省消安委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智慧消防园区、小区、单位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园区、住宅小区、社会单位。园区是指政府集中统一规划指定区域专门设置某类特定行业、形态的企业、公司等进行统一管理。
二、申报周期及有效期
(一)申报周期:每年一次。
(二)有效期:自被评选为智慧消防园区、小区、单位之日起,有效期3年。
三、申报条件
智慧消防园区、小区、单位的申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应当是以智慧消防作为消防安全管理重要手段的单位。申报单位应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依托有线、无线、移动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建立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监控等系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疏散楼梯等进行实时监测预警,立体呈现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提升消防管理的智能化、系统化、精细化水平。
申报单位在智慧消防建设应用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都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二)开展火灾报警、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全用电、可燃气体、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监测预警等其中不少于3种的应用,并在本行业或本地区具有一定引领示范作用。
(三)评选周期内(第一批评选周期为当年,下同)无重大火灾隐患。
(四)评选周期内未因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无消防安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选周期内未发生火灾事故。
四、申报评定流程
(一)发布通知。由省消安委办公室在湖南消防网和“湖南消防”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申报评选通知。
(二)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结合自身情况,自愿向所在市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或省消安委成员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规定的时限报送材料。
(三)初审。各市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或省消安委成员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查意见,于规定的时限将初审通过的申报资料报送省消安委办公室。
(四)复审。省消安委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组织统一审查评定(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评定结果经征求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并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五、申报材料
《湖南省智慧消防园区、小区、单位申报表》、申报单位身份证明材料(园区、小区提供产权方或管理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智慧消防建
附件
湖南省智慧消防园区、小区、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推荐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202 年 月 日
名称 投入使用时间
地址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邮 箱
评选周期内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评选周期内
火灾事故情况
评选周期内
行政处罚情况
智慧消防平台网址
登录账号 登录密码
智慧消防
建设情况
智慧消防建设主要内容、功能特点、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等(500字以内,具体内容可附页)
申报意见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省消防救援总队,邮编410006,收件人:肖哲鹏,电话:073188119237、18207432336。)
(信息公开形式:不予公开)
湖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印发
经办人:肖哲鹏 电话:0731-88119237 共印1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