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倡导的智慧城市,要便于群众理解,可执行、可参与、可监督,能够体现出标志性成果,能解决主要的城市病,否则是“白智慧”。
一是标准指标体系。指标要便于统计检查并分成三级,并且要保留向更高级发展的可能性;指标要覆盖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要便于市民理解和监督市政部门和城市政府。
要注重从政府决策者、企业公司、民众百姓的三个维度来思考,特别要注意城市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发现和主要矛盾的解决,民众对政府管理、服务和城市运行不到位的监督,和便于各方参与、有效改进城市运行体系等,作为指标体系的主体,运用信息技术优化应用系统和业务系统,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
二是选择示范城市的方法。要注意逐步推进,从基础性达标,向高层次的达标递进,如同基础级向良好级、优秀级验收,一步步引导示范城市向可持续发展、高品质的智慧城市发展。
要与生态城市、绿色小城镇和人居奖等评选互相支撑,把智慧城市基础级的申报成功,成为申报生态城市、绿色小城镇和人居奖等的先决条件。
三是整合已有的应用系统。要有利于整合现有的城市信息资源,从行之有效的应用入手,整合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校园节能监测系统等,建立起共建共享共服务的平台,并将它们联接成一个系统,形成有绩效、可量化、公开化、可评估的可持续式智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