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电气火灾技防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省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
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套牌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气产品等违法行为;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不规范和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等行为;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气产品、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1严把电器产品质量关口
1.严把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关。
2.严把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
2严查建设工程违法行为
3.严查违规设计行为。
4.严查违法施工行为。
5.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3强化使用领域隐患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
4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
9.积极推广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平台。
10.推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强化安全用电宣传教育
11.广泛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12.全面加强社会舆论引导。
四、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
五、责任分工
在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市、县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点击下载“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原文件”,了解具责任分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2、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4、强化考核,确保成效
金特莱科技自主研发的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是针对我国当前电气火灾事故频发而创新的一套电气火灾预警和预防管理系统。该系统基于我公司自主研发的物联网技术体系。以楼层配电箱及配电室高低压柜等为设备监测对象,实时采集剩余电流、温度、电流、电压等状态参数,经诊断分析,及时发现是否存在漏电、过载、短路、三相不平衡、过压、接触不良、温升异常及电火花等故障隐患,借助PC客户端和手机APP全面掌握电气安全状态及运行趋势,有效避免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用户实现电气火灾的智慧化监控管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全新服务模式。及时掌握线路动态运行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为提高整个用电安全管理水平提供了新的技术和管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