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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智慧消防系统”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0/12/7 13:55:00 关键词:微软,杭州市,智慧

为落实《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智慧消防”建设工作方案》(杭园文﹝2019﹞100号)要求,保障我市“智慧消防”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编制了《杭州市“智慧消防系统”补助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智慧消防”建设工作方案》(杭园文﹝2019﹞100号)要求,保障我市“智慧消防”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编制了《杭州市“智慧消防系统”补助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2019年8月8日

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

“智慧消防”系统建设补助暂行办法

 

一、补助对象

2019年至2022年间完成安装“智慧消防”相关系统建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

二、补助标准

每套智慧用电系统按套数一次性补助,补助逐年递减:第一年500元/套、第二年300元/套、第三年100元/套。每套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安装费总金额。建设除智慧用电系统以外的其他智慧消防系统,按照“一户一策”,根据建设成本单独给予资金补助。

三、申领补助程序

1.单位申报。单位填写《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智慧消防”系统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智慧消防”系统建设验收表》(附件3)复印件、与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应明确安装、使用数量及金额)及发票复印件。

2.审核把关。各区(县、市)文物部门核实申报材料,重点对申报单位业务开展真实性与质量进行把关,并在《申请表》中提出确认意见。

3.汇总上报。原则上每年8月20日前集中申报,申报时各区(县、市)文物部门向市级文物部门报送相应申报材料和《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智慧消防”系统建设补助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原件。

4.资金发放。市级文物部门确定补助对象后,对外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照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给区(县、市)文物部门,区(县、市)文物部门再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发放到位后应将相关印证材料上报至市文物部门。

四、监督管理

1.真实性审核。各申报单位需按照本办法要求,依法依规提供各项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性。

2.合规性审查。各区(县、市)文物部门对申报单位开展合规性审查。

3.不予补助情况。对审查如弄虚作假的、采用假发票的、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或有明显缺陷的,不予补助。

五、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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