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安办明电〔2020〕44号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湘及省属有关企业: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安排,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省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贯穿到工作之中,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大隐患和大型活动,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和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严防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火灾事故
1.紧盯重点场所。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
2.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提前进行安全检查,视情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全省“两会”期间,各地要做好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全国“两会”期间,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落实重点场所严管严控措施。
3.紧盯重大隐患。严格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依法准确判定重大火灾隐患。认真落实“一单四制”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执法服务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2020年年底和2021年2月,各地分两次组织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4.落实主体责任。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建立“吹哨人”制度,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强化单位专兼职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中央在湘及省属有关企业要强化本集团内部冬防工作的部署发动和监督检查。
(二)严防小火亡人、小场所酿大灾
1.落实基层末端管控责任。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村(居)民住宅和少数民族村寨等高风险区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加快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和村寨志愿消防队建设,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落实区域联防联控。
2.加强针对性隐患治理。组织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组织群众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3.深化安全取暖工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农村集市、小型销售门店为重点,加大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查处力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商场市场、学校等单位场所违规使用电取暖器进行排查整治。乡镇、街道要组织村(居)委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常态开展取暖安全常识宣传。
(三)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地要部署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要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住房城乡建设、电力等部门要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电气产品监督抽检频次。
(四)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标识化管理。对2020年底未完成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2.创新治理方式。要组织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不能按期清理的,要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要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停车位或立体停车场(库),鼓励居民小区和周边单位间相互开放共享车位,在周边道路科学设置夜间错时停车位,增加车位供给。创新消防车通道管理措施和工具,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堵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强高层建筑管理。要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五)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
1.组织集中摸排。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县级为单位,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的,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跟踪督促整改。
2.开展集中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的彩钢板,或冰雪游乐设施场所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以及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的动态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冬春火灾防控日常工作由省消安委办公室负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层层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二)严格执法检查和标准化管理。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2020年底前每个县市区每个行业打造不少于2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单位。
(三)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分类制作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推进线上消防培训。2020年底前,各地消防、公安部门联合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驻村辅警、基层网格员等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尤其是加强消控值班人员及(气)焊工等消防重点岗位人员专门培训,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跟踪问效。各地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检查指导,统筹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市州、县市区政府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下级政府和行业部门、重点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一开展延伸调查,既查原因,也查责任教训,并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市州、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中央在湘及省属有关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推进情况及时报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消安委办公室);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请报送工作总结。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8119815,邮箱:xfzd88119815@163.com。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