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时间:2020/12/1 15:40:56 关键词: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蚌埠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一、办理范围
适用于蚌埠市行政区域内的特殊建设工程办理消防设计审查业务。不适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部门分工按《关于印发实行建设工程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蚌政办〔2013〕8号)执行。各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和自筹资金建设的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项目、6层且单体建筑面积小于6000平方米及以下(不含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市级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和二次装饰装修工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其他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最新修订)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1号令,下称《暂行规定》)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6号)。
(四)《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
(五)《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20〕830号)
三、受理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四、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原件的扫描件
准确、完整、清晰
2
消防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PDF版)
1、封面 2、扉页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加盖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电子签章,无电子签章的应提供盖章齐全的原件扫描件)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原件的扫描件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4
其他
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建设单位在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申请,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受理条件审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
符合受理条件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退回补正。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三)消防设计审查: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图审机构出具的消防技术审查意见进行复核。
(四)出具审查结果:复核无误后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六、办理期限
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按照《暂行规定》需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时间内(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七、结果文书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蚌埠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一、办理范围
适用于蚌埠市行政区域内的特殊建设工程办理消防验收业务。不适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部门分工按《关于印发实行建设工程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蚌政办〔2013〕8号)执行。各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和自筹资金建设的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项目、6层且单体建筑面积小于6000平方米及以下(不含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市级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和二次装饰装修工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其他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最新修订)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下称《暂行规定》)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0〕5号)
(四)《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
(五)《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20〕830号)
三、受理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三)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四)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四、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原件和电子版扫描件(光盘)
扫描件(PDF格式或图片格式)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复印件和电子版原件扫描件(光盘)
◆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格式或图片格式)
◆消防查验报告(详见附件)
◆存在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情况,还需提供验收不合格整改报告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电子版图纸(光盘)
◆全套施工图纸,包含图审章和竣工图章(PDF格式或图片格式)
◆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及回复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建设单位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申报,附电子材料两套。
(二)受理条件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
符合下列条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向申请人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凭证》给予受理。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退回补正。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1、消防验收申报表信息清晰、完整;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整;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清晰、完整。
(三)现场消防验收:审查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竣工图纸符合规定要求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
(四)打印结果文书:依据验收结果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验收不合格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的问题,逐条整改回复;整改完成后填写《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重新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申报。
蚌埠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范围
适用于蚌埠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建设工程办理消防验收备案业务。不适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部门分工按《关于印发实行建设工程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蚌政办〔2013〕8号)执行。各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和自筹资金建设的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项目、6层且单体建筑面积小于6000平方米及以下(不含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市级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和二次装饰装修工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办理,其他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最新修订)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下称《暂行规定》)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0〕5号)
(四)《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
(五)《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20〕830号)
三、受理条件
《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之外的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三)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四)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四、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原件和电子版扫描件(光盘)
扫描件(PDF格式或图片格式)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复印件和电子版原件扫描件(光盘)
◆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格式或图片格式)
◆消防查验报告(详见附件)
◆存在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情况,还需提供验收不合格整改报告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电子版图纸(光盘)
◆全套施工图纸,包含图审章和竣工图章(PDF格式或图片格式)
◆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及回复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建设单位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申报,附电子材料两套。
(二)受理条件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
符合下列条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给予受理。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退回补正。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1、消防验收备案表信息清晰、完整;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整;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清晰、完整。
(三)随机抽取是否进行现场检查,未抽中项目直接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四)抽中项目,组织人员到现场审查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竣工图纸符合规定要求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依据验收结果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
(五)抽中项目现场检查不合格,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中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的问题,逐条整改回复;整改完成后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重新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申报。
附件
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报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说明
1、此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消防专业分包及技术服务单位对工程消防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全数查验后填写并加盖公章。填写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
2、各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查验情况,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存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的“□”内画“√”。
6、查验结论应明确是否合格,对不合格项应说明理由。
7、应同步提交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检测报告。
8、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查验范围 (工程概况)
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编号
施工许可证号/开工报告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证书
编号
施工总包
单位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证书
编号
消防专业分包单位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证书
编号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项目总监
证书
编号
消防技术
服务机构
项目经理
二、消防工程分项查验表
1、消防工程资料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消防工程
完成情况
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2
消防工程
资料
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3
消防检测
情况
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2、建筑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建筑类别
建筑的规模(面积、高度、层数)和使用性质符合要求
2
耐火等级
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符合要求
3
总平面布局
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登高面、灭火救援窗施工完毕并符合要求
防火间距符合要求
4
平面布置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程消防用房设置符合要求;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置要求场所(如儿童活动场所、展览厅等)设置位置和防火分隔符合要求
锅炉房、空调机房、厨房、手术室、变压器室、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间等设备用房设置位置和防火分隔符合要求
5
建筑防爆
爆炸危险场所(部位)设置形式、建筑结构、设置位置、分隔措施符合要求
泄压口面积、位置、形式,泄压设施的设置符合要求;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符合要求
6
防火分隔
防烟分隔
防火分区的设置符合要求;中庭、自动扶梯等上下连通开口部位的防火分隔措施符合要求
防烟分区的设置符合要求;挡烟垂壁的设置符合要求
防火墙设置位置、墙体材料符合要求
防火分隔墙体设置类型符合要求;各类管井设置、管道设置符合要求;防火封堵符合要求
建筑幕墙防火构造符合要求
7
安全疏散
安全出口设置位置、数量、疏散宽度、疏散距离、疏散门开启方向、逃生门锁装置符合要求
疏散楼梯设置形式、位置、数量、宽度符合要求;前室设置形式、围护结构完整性、面积符合要求
疏散走道设置形式、围护结构完整性、宽度、距离符合要求
避难层(间)设置位置、形式、面积、消防设施设置符合要求
8
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设置位置、数量、井底排水、手动控制、通讯设施、速度和载重、专用对讲电话和专用的操作按钮、轿厢内装修材料符合要求
前室门的设置形式,前室的面积符合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3、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消防水源
天然水源水质、水量、消防车取水位置、取水设施、取水高度符合要求
市政供水管径、数量和供水能力符合要求,且供水能力符合设计要求
消防水池设置位置、容量、水位显示符合要求
消防水箱设置位置、容量、补水措施、水位显示符合要求
2
消防电源
消防设备用电负荷等级、供电形式符合要求,且供电负荷满足设计要求
备用发电机规格、型号、功率、设置位置、燃料配备符合要求;应急启动发电机,启动时间、运行状况符合要求
EPS、UPS等配置及运行状况符合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防火卷帘
设置类型、位置、防火封堵严密性和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测试手动、自动控制功能符合要求
铭牌、温控释放装置符合要求
2
防火门
设置类型、位置、施工质量、开启方向符合要求
常开防火门设置类型、功能符合要求;常闭防火门的自闭功能符合要求
铭牌、身份证标识、闭门器、顺序器、盖缝板符合要求
防火门监 控 器安装及防火门监控系统功能调试符合要求
3
防火窗
防火窗的设置符合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5、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应急照明
设置位置、数量、形式、间距、铭牌、身份证标识符合要求
应急功能符合要求,切断主电源后利用备用电源正常工作
2
疏散指示标志
设置位置、数量、形式、间距、铭牌、身份证标识符合要求
应急功能符合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6、水灭火系统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室外消火栓及取水口
设置位置、数量、形式、标记,以及压力、流量符合要求
消防车取水口符合要求;室外消火栓、消防水带、***等符合要求
2
水泵接合器
设置位置、数量、标记符合要求;供水情况正常
3
消防水泵
规格、型号和数量符合要求
吸水方式、吸水、出水管及泄压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符合要求
主、备电源切换以及主、备泵启动形式、故障切换功能符合要求
水泵手动和自动启停、消防水泵启动控制装置、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符合要求
4
系统组件安装
报警阀组、减压阀、泄压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喷头、消防炮、室内消火栓、减压稳压设施等安装符合要求
5
管网布置和管材
配水管网布置、阀门安装符合要求;管网排水坡度及设施,管网支、吊架和防晃支架安装符合要求
管道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防腐、防冻措施符合要求
6
试压和冲洗
管网压力试验、严密性试验、冲洗符合要求
施工记录(含隐蔽工程)符合要求
7
消防给水设备
气压罐的调节容量,稳压泵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其功能符合要求;管网连接符合要求
8
系统调试
系统功能(测试压力、流量;测试压力开关或流量开关自动启泵功能;测试消火栓启泵按钮报警信号;测试控制室直接启动消防水泵功能;测试报警阀、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剂、压力开关等动作情况;测试消防水泵的远程手动、压力开关连锁启动情况;测试雨淋阀动作情况;测试干式系统加速器动作情况、测试其他联动控制设备的启动情况)正常、模拟喷放试验等符合要求,系统已调试开通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7、气体灭火系统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防护区
保护对象设置位置、划分、用途、环境温度、通风及***种类、防护区几何尺寸、开口面积、防护区围护结构耐压、耐火极限和门窗自行关闭情况等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标志和应急照明符合要求
入口处声光警报装置设置和安全标志、排气或泄压装置设置、专用呼吸器具配备符合要求
2
储存装置间
设置位置、通道、应急照明设置、其他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3
系统组件
灭火剂储存装置、喷嘴、管网、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安装、材质、耐压符合要求
4
施工工艺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吹扫、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符合要求;施工记录符合要求
5
系统调试
启动形式、系统功能(测试主备电源切换、灭火剂主、备用量切换)、模拟喷放试验等符合要求,系统已调试开通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8、泡沫灭火系统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
保护对象的设置位置、性质、环境温度、系统选型符合要求
2
系统组件
泡沫泵、泡沫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发生装置、消防炮等系统组件安装、材质符合要求
3
系统调试
系统功能(喷泡沫试验记录,核对中、低倍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发泡倍数及其混合比和泡沫供给速率)符合要求,系统已调试开通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
规格、选型、短路隔离器设置位置符合要求
探测器报警、手动报警功能符合要求
2
火灾报警***及联动设备
设备合格证明文件、设备选型、规格、设备布置符合要求
设备的打印、显示、声报警、光报警功能及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符合要求
对相关设备联动控制逻辑关系、联动执行情况符合要求;消防电源监 控 器的安装符合要求
3
消防通讯、应急广播
消防专用电话设置及功能符合要求,直拨外线专用报警电话设置及功能符合要求;设置位置、数量符合要求
4
系统供电、布线、接地
消防电源及主、备切换符合要求
系统接地符合要求
线路材质、敷设方式及相关防火保护措施符合要求
5
系统调试
系统报警及相关设备联动符合要求;系统已调试开通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10、暖通、防排烟系统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系统设置、自然通风
防排烟设置形式符合设计要求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其设置位置、开启方式、有效面积符合要求
2
防、排烟(补)风机
设置位置、数量、种类、规格、型号等符合要求
风机功能符合要求
主、备电源切换符合要求
3
管道材质
管道材质符合要求;风管软接头设置及材质符合要求
4
风口及阀门
送风口、机械排烟口、排烟防火阀设置位置、风速符合要求
电动、手动开启和复位执行机构和功能符合要求
5
防火阀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中防火阀设置位置、型号、功能符合要求
6
系统调试
与报警系统联动控制功能、阀门启闭状态转换符合要求;远程直接启动风机符合要求
防排烟系统风量符合要求;风机的联动启动、电动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排烟送风口联动功能符合要求;风口气流方向、风速、楼梯间前室余压等符合要求;风口、防火阀、排烟窗等信号反馈符合要求
系统已调试开通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11、电气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供电回路
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回路符合要求;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装置功能符合要求;配电柜安装调试符合要求
2
配电线路
电线电缆选型、材质符合要求;线路敷设符合要求
3
电气防爆
防爆区电气设备的标牌、合格证明文件、选型和施工符合要求;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符合要求
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
电气火灾、消防电源监控系统设置和功能符合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12、装饰装修及建筑保温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装饰装修情况
装饰装修范围、平面布置、安全疏散、使用的材料、对消防设施的影响、对疏散设施的影响等符合要求
2
装修材料
纺织、木质、高分子合成、复合等材料的防火性能符合要求
3
施工工艺
施工现场进行的阻燃处理、喷涂、安装等施工符合要求
隐蔽工程符合要求
4
电气安装
电气安装与装修符合要求
电气安装的隔热、散热防火保护措施符合要求
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符合要求
5
保温材料进场检验
材料规格、型号、燃烧性能符合要求
材料市场准入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要求
6
保温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工艺、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防火构造符合要求;施工记录符合要求
7
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验
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符合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13、钢结构构件防火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保护措施
钢结构防火保护措施、防火保护构造、耐火极限符合要求
2
防火涂料
型号、规格、选型、涂敷厚度符合要求
施工工艺、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要求;施工记录符合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14、灭火器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选型、布置
选型、设置数量、距离、位置、身份证标识符合要求
2
充装压力、有效期
灭火器充装压力、有效期符合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15、特殊消防设计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特殊消防设计
特殊消防设计的施工符合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16、(其他)消防系统分项查验表
序号
项目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系统安装
系统设置及安装符合要求
2
系统调试
系统功能符合要求;系统已调试开通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意见:
消防分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包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分项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三、消防工程查验汇总
建设工程
分项查验清单
(勾选)
1.资料
2.建筑
3.消防水源、消防电源
□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
5.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6.水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泡沫灭火系统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暖通、防排烟系统
11.电气
□ 12.装饰装修及保温防火
13.钢结构构件
14.灭火器
□15.特殊消防设计
□16.其他
消防产品
用于该建设工程中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经查验均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证明资料和产品合格证明,并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经一致性检查及性能检查合格。
查验结论
(示例)
分项1符合要求。
分项2符合要求
……
分项15符合要求
分项16符合要求
已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要求,查验合格。
建设单位
已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进行消防工程查验,工程符合消防要求。消防设计、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具有国家规定资质。
(公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
已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消防设计文件符合要求,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公章)
年月日
工程监理单位
已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消防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公章)
年月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
已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完毕,消防设施调试开通正常。无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情况。消防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公章)
年月日
消防分包单位
已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完毕,消防设施调试开通正常。无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情况。消防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公章)
年月日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
已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真实有效。
(公章)
年月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 (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类 别
□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办理的)
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依法需办理的)
特殊消防设计
□是 □否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
采取加强性消防设计措施
□是 □否
工程投资额(万元)
总建筑面积(m2)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详见背面)
□(一)□(二)□(三) □(四) □(五) □(六)
□(七)□(八)□(九) □(十) □(十一) □(十二)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技术服务机构
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使用性质
耐火等级
层 数
高度(m)
长度(m)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装饰装修
装修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装修面积(m2)
装修所在层数
□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建筑保温
材料类别
□A □B1 □B2
保温所在层数
保温部位
保温材料
消防设施
及其他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灭火器 □其他
工程简要说明
(背面有正文)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填 表 说 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如符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8.如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请提供以下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原文及中文翻译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9.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10.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
1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中“工程简要说明”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逐一填写各层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设计类别;(2)装修工程应注明装修场所的具体使用情况,是否改变所在建筑原防火设计类别的消防设计;(3)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变更的,应注明具体情况;(4)城市隧道工程应注明隧道工程类型(如山体隧道、河底隧道等);(5)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类建设工程,应注明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工程审批情况;(6)如该建设工程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应注明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名称及中文翻译文本的名录;(7)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8)其他相关情况。
1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中“备注”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工程是否跨行政区域等相关情况;(2)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3)如本次属于再次申请验收,以前的验收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情况;(4)其他相关情况。
1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备注”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2)其他相关情况。
1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消防设计文件如有变更的,应注明变更情况;(2)应注明整改后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合格情况;(3)其他相关情况。
15.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审查意见一并出具。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工程名称: (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类 别
□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工程投资额(万元)
总建筑面积(m2)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技术服务机构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审查意见为合格的)
审查合格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依法需办理的)
制证日期
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使用性质
耐火
等级
层 数
高度(m)
长度(m)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装饰装修
装修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装修面积(m2)
装修所在层数
□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建筑保温
材料类别
□A □B1 □B2
保温所在层数
保温部位
(背面有正文)
保温材料
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
一、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设计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三、工程监理情况
监理单位(印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四、工程施工情况
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印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五、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填 表 说 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如符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8.如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请提供以下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原文及中文翻译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9.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10.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
1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中“工程简要说明”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逐一填写各层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设计类别;(2)装修工程应注明装修场所的具体使用情况,是否改变所在建筑原防火设计类别的消防设计;(3)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变更的,应注明具体情况;(4)城市隧道工程应注明隧道工程类型(如山体隧道、河底隧道等);(5)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类建设工程,应注明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工程审批情况;(6)如该建设工程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应注明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名称及中文翻译文本的名录;(7)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8)其他相关情况。
1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中“备注”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工程是否跨行政区域等相关情况;(2)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3)如本次属于再次申请验收,以前的验收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情况;(4)其他相关情况。
1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备注”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2)其他相关情况。
1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消防设计文件如有变更的,应注明变更情况;(2)应注明整改后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合格情况;(3)其他相关情况。
15.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审查意见一并出具。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类 别
□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工程投资额(万元)
总建筑面积(m2)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技术服务机构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依法需办理的)
制证日期
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使用性质
耐火等级
层 数
高度(m)
长度(m)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装饰装修
装修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装修面积(m2)
装修所在层数
□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建筑保温
材料类别
□A □B1 □B2
保温所在层数
保温部位
(背面有正文)
保温材料
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
一、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符合消防工程技术标准的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设计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三、工程监理情况
监理单位(印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四、工程施工情况
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印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五、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填 表 说 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如符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8.如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请提供以下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原文及中文翻译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9.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10.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
1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中“工程简要说明”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逐一填写各层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设计类别;(2)装修工程应注明装修场所的具体使用情况,是否改变所在建筑原防火设计类别的消防设计;(3)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变更的,应注明具体情况;(4)城市隧道工程应注明隧道工程类型(如山体隧道、河底隧道等);(5)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类建设工程,应注明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工程审批情况;(6)如该建设工程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应注明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名称及中文翻译文本的名录;(7)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8)其他相关情况。
1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中“备注”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工程是否跨行政区域等相关情况;(2)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3)如本次属于再次申请验收,以前的验收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情况;(4)其他相关情况。
1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备注”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2)其他相关情况。
1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消防设计文件如有变更的,应注明变更情况;(2)应注明整改后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合格情况;(3)其他相关情况。
15.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审查意见一并出具。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 (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备案表编号
备案凭证文号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复)查结果
通知书文号
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技术服务机构
设计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如符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8.如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请提供以下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原文及中文翻译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9.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10.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
1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中“工程简要说明”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逐一填写各层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设计类别;(2)装修工程应注明装修场所的具体使用情况,是否改变所在建筑原防火设计类别的消防设计;(3)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变更的,应注明具体情况;(4)城市隧道工程应注明隧道工程类型(如山体隧道、河底隧道等);(5)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类建设工程,应注明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工程审批情况;(6)如该建设工程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应注明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名称及中文翻译文本的名录;(7)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8)其他相关情况。
1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中“备注”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工程是否跨行政区域等相关情况;(2)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3)如本次属于再次申请验收,以前的验收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情况;(4)其他相关情况。
1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备注”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2)其他相关情况。
1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消防设计文件如有变更的,应注明变更情况;(2)应注明整改后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合格情况;(3)其他相关情况。
15.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审查意见一并出具。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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