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一) 工程说明
本工程说明见前附表
(二) 招标范围
嘉兴市中瑞商厦(电子市场)智慧用电改造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 招标方式
本工程按照嘉兴市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己办理招标申请,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四)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五) 投标资格
参加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交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履行合同能力的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本工程要求的投标条件的单位。
(六) 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招标方交纳中标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汇票或转帐支票形式汇到业主帐户中。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末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拒签合同的,招标方有权罚没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招标文件
(一) 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由前附表、投标须知、主要合同协议条款、技术规范及要求、评标办法及标准、投标文件相关文件格式等组成。
2.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答疑会书面纪要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三)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日期 3 日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3.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和商务标二部份组成,各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标注正、副本,以正本为准,并要求装订成册。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单独装袋密封,袋上标明商务标和技术标。
技术标: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各类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情况介绍;
(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6)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用户需求、设计思路、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软硬件设备选型配置清单等;
(7)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8)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技术培训;
(9)投标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10)投标人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1)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实施成功案例;
(12)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技术部份;
(1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商务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4)报价分析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质检、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结束后均应注意施工场地的保洁,要满足环卫要求,建筑垃圾、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内。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投标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单位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要求打印,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其印章。
(七)答疑会及现场勘察
1、招标单位不集中召开答疑会,投标单位可根据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质疑。
2、投标单位自行安排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和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 投标截止期
1、投标单位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单位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三)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单位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
(一) 开标
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在招标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工作。
(二)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无效
1、标书制作不规范的:凡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贴封条,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
3、投标标书逾期送达的;
4、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投标报价应以大写为准,投标函中出现投标报价合计大写不写或大写不规范的;
6、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时,且未声明哪一部分有效的;
(三) 投标文件鉴定和公布
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四) 唱标和记录
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并由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确认。
六、评标
(一) 评标小组
招标人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3名专家组成。
(二) 评标原则
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
(三)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的《评标办法》。
(四)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承诺书形式进行。
(五)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六) 评标内容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七)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七、授予合同
(一)中标通知书
1、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签订
招标单位将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书、询标记录等均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