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监控系统是监控建筑中防火门工作状态的专用系统,属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独立子系统。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颁布实施,防火门监控系统开始在工程应用中使用。由于对防火门监控系统工作机理的掌握及相关标准规范缺乏充分的理解,很多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误区。笔者通过对相关标准规范的研读,并结合多年的消防工作实践,对防火门监控系统产品工程应用的现状进行简要介绍,并对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
防火门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防火门除具有普通门的作用外,又是建筑重要的防火分隔及防烟措施之一。为保证防火门防火分隔功能的发挥,2015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5.1条规定: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功能。为保证防火门阻止烟气扩散功能的发挥,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5.1条规定: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由此可见,建筑中设置的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除了要能自行关闭外,还要确保闭合到位。然而,从目前工程应用的情况来看,建筑中在用防火门的使用情况不容乐观,普遍存在因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等配件损坏,造成防火门无法关闭或关闭不严的现象。为了有效控制建筑中常开防火门的关闭,并监管所有防火门(包括常闭防火门)的工作状态,必须设置相应的监测及控制系统对建筑中设置的防火门进行统一管理。
1、防火门监控系统产品标准的现状
防火门监控系统是专门用于监控建筑中设置的常开、常闭防火门工作状态的监控系统,属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独立子系统。近年来,防火门监控系统产品逐渐在工程应用中投入使用,为了规范该类产品的生产、制造,2013年7月1日颁布实施了国家标准GB29364-2012《防火门监控器》,对防火门监控系统组成、系统组件的功能及检验要求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2、防火门监控系统产品的组成
根据防火门监控系统的工作机理及工程实际的功能需求,国家标准GB29364-2012《防火门监控器》中,规定了防火门监控系统应由防火门监控器、常开防火门电磁释放器、常闭防火门门磁开关、常闭防火门电动闭门器组成。
3、防火门监控系统工程设计标准现状
为了有效地指导防火门监控系统的工程设计,在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对防火门监控系统的产品选型、系统构成、设置及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2014年9月出版发行的与国家标准GB50116-2013配套使用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4X50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中,给出防火门监控系统典型工程设计示例及产品系统部件的安装要求,以供设计人员参考。相关标准规范的颁布实施为防火门监控系统的工程应用提供了相应的设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