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系列专题一
时间:2018/4/26 13:28:21 关键词: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今天金特莱给大家介绍一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人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系统设计、施工安装和验收与维护。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955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与运行
GB 14287.1-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
远程监控城市内各建筑电气火灾安全状态的系统,该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有线网络组成。
3.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探测器及系统总线网络组成,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
3.3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能够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一般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
3.4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包括剩余电流式探测器、测温式探测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
3.5
系统总线
监控系统中用以连接监控设备和探测器,以规定的标准格式进行信息通讯传输的物理媒介。包括用于总线扩展的信号中继器、集线器、交换机等类似功能设备。
3.6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采集监测回路各线缆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
3.7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采集监测回路线缆温度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
3.8
电气火灾网路接入模块
用于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之间通信的协议处理与转换模块。
3.9
通讯网络
用于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通信的TCP/IP有线传输网络。
3.10
探测点
设置在配电箱(柜)内的现场监控器件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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