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我国高层建筑年均增长率达8%,远远超出了世界的平均水平,是世界年均增长率的 2.5 倍多,不可否认我国高层建筑数量已居世界首位。受我国市场影响,这些高层建筑一般都有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和结构复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等特点,特别是一些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配备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且会在社会中形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为切实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近日由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6部决定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并联合印发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此次治理时间是从 2017 年 7 月至 12月;治理范围是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治理重点包括高层建筑的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管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6 个方面内容。一场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综合治理风暴正在各地迅速铺开。
高层建筑体量大、危险源多 城市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高楼林立是判断一个城市是否繁荣的标准之一,可是高楼的背后也有相对应的责任,一旦高楼发生火灾,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将造成惨痛损失。今年6月14日,英国伦敦西部的一栋24层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事故,这是英国自二战以来伤亡人数最多的一次火灾。英国警方于6月28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尽管引发“6·14”大火的原因只是高层住宅楼内的1 台冰箱引发起火,但因楼外的保温材料没有通过消防安全测试,导致火灾大面积蔓延。业内专家认为,此次伦敦大火带给全世界高层建筑的教训主要有:自动消防设施缺失,影响初起火灾扑救;外墙采用可燃保温材料,导致火灾蔓延迅速;大楼仅有1 部楼梯,影响人员逃生;日常消防管理混乱,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行动受限,严重制约施救效果。
目前,我国共有高层建筑(8 层以上、超过 24 米)34.7 万幢,其中百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6800余幢,数量均居世界第一。这些高层建筑建设时设防标准低,加之管道竖井密布、火灾荷载多,发生类似伦敦大火的风险极高。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高层建筑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典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5 个方面:高层建筑数量多、增长快,火灾防控难度大;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火险隐患多、疏散不畅通,人员逃生难度大;灭火救援难度大,消防装备不适应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火灾风险高。而且,我国 5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预计今后 5 年,我国将有大量人口不断进入城市,城市人口将逐步达到总人口的 70%左右,由此带来的不安全、不可控行为将剧增。加上高层建筑体量庞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危险源多、火灾荷载大等问题的普遍存在,我国城市消防安全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梳理重点问题隐患 不让高层建筑“带病”运行
安全发展是现代城市建设的一条铁律。高层建筑建设发展,应统筹考虑高层建筑安全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城市消防安全风险。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涉及多个部门,但在推动高层建筑快速发展时,没有将消防安全一并纳入统筹考虑,监管合力不强,建筑设防标准低,源头把关不严格,导致遗留不少“先天性”隐患。
据统计,全国23.5 万幢高层住宅建筑中,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占 46.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平均完好率不足50%。而老旧高层建筑的隐患更多,火灾风险较高。如何不让高层建筑“带病”运行?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挑出了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管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6个方面的“病灶”。
根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此次纳入综合治理范围的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隐患为: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纳入综合治理范围的建筑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设施隐患多达十几项。其中有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等。
同时,6 部门对电气燃气管理的隐患也一一予以梳理。常见的有: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造成火灾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因消防安全管理失效而造成火灾事故的情况十分多见。日常消防管理方面的漏洞问题主要是: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综合施策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点多面广,需要抓住重点、综合施策。“病灶”找准后,就要围绕问题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 部门结合现实情况,提出10项工作措施,一方面将在严格管控外墙外保温材料、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畅通安全疏散生命通道、严格执法铁腕整治、提升物防技防水平上下功夫,另一方面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强微型消防站、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严格责任追究等手段配合,形成组合攻势,全力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指出,将严格管控外墙外保温材料。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对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或外保温已经严重破损的,应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未拆除前,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6部门也就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畅通安全疏散生命通道作出明确要求。比如,对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要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完好有效;对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或拆除的,应及时维修安装,确保达到防火防烟功能。
小隐患会导致大问题。综合治理期间,相关部门将严格执法铁腕整治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行政拘留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在供货、检测、施工等环节弄虚作假、降低标准,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或降低外保温系统安全性能的,以及违规施工作业的,一律依法严厉处罚。
要实现火灾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提升物防技防水平是关键。此次综合治理工作将推动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行智能监测、动态管控,确保用电用气安全可控、消防供水正常可靠。
6部门要求,各地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依法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在高层公共建筑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在高层住宅建筑推行“楼长”制度,负责本单位、本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为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群众应急疏散逃生技能,6部门将进一步推动各地在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隐患整改,此次综合治理期间将在媒体设立曝光平台,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对隐患严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通报有关部门。治理工作期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