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慧消防-智慧用电-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金特莱电子官网!

行业新闻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芙蓉古村司马第大屋发生火灾,古建筑智慧消防刻不容缓

时间:2020/5/5 17:31:03 关键词:智慧消防

5月4日凌晨3时56分,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分指挥中心接报后,迅速调派岩头、枫林等专职队8辆消防车5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救援工作。第一支专职消防队岩头专职消防队于4时1分到达现场,其余消防队陆续赶到,火势于4时35分得到基本控制,5时10分扑灭。

此次发生火灾的司马第大屋为木质结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据现场勘查,此次过火建筑面积约1246平方米,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火灾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取证调查中。

芙蓉古村始建于唐末,是楠溪江流域历史最悠久的村落,按照“七星八斗”布局设计,寓意人才辈出如同星斗繁密无数。村寨布局呈莲花瓣形,村内道路、水渠迂回曲折,至今仍世袭珍藏着南宋“十八金带”的容图、象牙笏板、祭器和“黄金印”等古物。

2006年,芙蓉村古建筑群被国务院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古建筑群由45个单体建筑组成,司马第大屋就是其中之一。司马第大屋位于芙蓉村的西北角,建于清朝,距今已有300余年的历史。

50余岁的陈阿姨一家就住在司马第大屋内的一间宅居内,是此次火灾事故的目击者。

“凌晨3点多,我还在睡觉,突然听到有人喊‘着火了’,我惊醒后,大屋前排一间房屋的2楼窗户已经往外冒出大火。当时我就没多想,拉起儿子就往楼下跑。”陈阿姨说,司马第大屋内有50余间房屋,因为年代久远,其中不少屋主已迁出或是将房屋出租。事故发生时,司马第大屋内只有10户人家居住。

“前排的几间房子烧得最厉害,幸好那里基本没有住户,因此没有人员受伤。”现场,60多岁的陈老先生急着查看自己的房屋。他说,当天上午,他接到村干部打来的电话,说是位于司马第大屋里的老宅起火了,就急忙从温州市区开车赶回村里。

司马第大屋由完全相同的三幢二进四合院组成。陈老先生介绍,他的老宅位于最里边那一幢。“我们家三代人都曾住在司马第大屋,人多的时候,50多户人家都是住满的。后来大家都搬出去,有些房屋就空出来。”

“也曾有租客提出租借我的老宅,但考虑到安全问题,我没同意。”陈老先生说,此前司马第大屋也曾发生过一次火灾,后来村里进行了消防大排查,将堆放在司马第大屋的木材等易燃物全部清理。因此,对于此次火灾的起因,陈老先生和许多村民一样,也有些摸不着头脑。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一、 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文物建筑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建筑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二、建立完善专门机构和专兼职消防队伍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确定)内设专门机构,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防火灭火训练。

三、严格消防设施管理

对文物建筑应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配置必要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间距。用于参观、游览和经营场所的文物建筑,要切实采取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
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对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检测,确保使用功能。

四、严格用火管理

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

五、严格用电管理

文物建筑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备适用的电器火灾防控装置。文物建筑内宜使用低压弱电供电和冷光源照明,一般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确需使用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室内外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对电气线路和电器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使用安全。

六、严格危险品管理

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用于居民生产生活的民居类文物建筑和其他作为住宿、餐饮等功能的文物建筑,因生产生活需要使用燃气,堆放柴草等可燃物,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其他文物古建筑内,严禁使用燃气,不得铺设燃气管线,不得堆放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并应明显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等标志。

七、严格大型活动管理

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祭祀、庙会、游园、展览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进行防火检查,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同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预先组织演练。要按规定事先将活动情况和消防措施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活动。

八、 全面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其他员工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二)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情况;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情况;
(四)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五)消防水源是否满足使用需求;
(六)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
(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线的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八)按规定允许烧香、点蜡等使用明火的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九)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十)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对前款规定的第(三)、(四)、(六)、(七)、(八)、(九)项内容开展日常的防火巡查;文物建筑对社会开放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强化夜间巡查。

九、切实开展消防演练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在宗教活动、民俗活动等人员集中的重点时段,应当结合实际制定专门预案。

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掌握防火技能。单位人员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要结合实际对公众开展消防宣传,在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


十一、安装智慧消防系统,准确预防火灾发生。


智慧消防系统

豫ICP备16003537号-2
Copyright 2006-2019 郑州金特莱电子有限公司致力于DH-A及智慧消防系列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智慧用电管理系统 智慧消防云平台 智慧断路器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防火门监控系统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多功能电力仪表, 控制与保护开关 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的研发生产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